袁某在福州南路开烟酒回收店已有三年多,去年9月初,一位销售人员上门推销假五粮液,而他明知是假却还是图低价购进假酒,并充当真酒卖给顾客。近日,他坐在中院被告席上追悔莫及。
公诉机关指控,2015年9月初,袁某在明知是假酒的情况下,以明显低于市场进货价的价格,从他人处购进假冒五粮液52度白酒15箱,共计90瓶,随后以每瓶590元的价格充当真酒全部出售给顾客何某,销售金额共计53100元。袁某当庭陈述,平时进货都是由厂家的经销人员专人送货,9月初,一名姓王的男子主动上门推销,称有五粮液的低价货源,他便向此人购买了90瓶五粮液。
审判长问“你是否清楚这些酒的真伪”,从事烟酒回收销售多年的袁某承认,他知道这些五粮液的来源不明,不是真酒。当时的五粮液**进价在580元左右浮动,零售价格约为650元,而这名姓王的男子提供的五粮液进价仅为390元。庭审时,福州公诉机关认为,应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袁某的**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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